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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評論

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至今,病例數持續快速上升,為減低員工受感染風險,如同新聞報導:勞動部立即反應,建議企業採取「在家工作」的方式進行。不過,如果沒有規劃設計好工作模式及要求績效產出,將會淪為「在家打混」卻照領薪水,對雇主而言亦有失公平。人力資源管理者應如何規劃?我的淺見如下:

一、先訂立管理規範:可參考勞動部訂定的「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」,其中針對「電傳勞動工作者」(即在家工作者)也有明確規範(例如:工作日誌記載工作時間、透過系統傳送、加班事先申請等)。建議:人資管理者先訂定「員工在家工作管理辦法」,其內容應包含:適用對象、安排或申請流程、工作督導驗收考核相關機制等。

二、營造工作環境:畢竟在家裡的環境是以生活休息為主,不似辦公室較能專注於工作的嚴謹氛圍。尤其無法即時與同事溝通討論交流,外部的干擾因素很多(如:小孩、電視等等),所以如何模擬較適當的工作空間很重要。建議:(1)管理者先與員工針對在家期間的任務工作溝通訂好時間表、計劃表。(2)塑造儀式感,如:準備安靜單獨空間、比照上班模式的作息與穿著、遠離3C設備…等等。(3)安排線上會議時間,如:每天上下午兩次與主管、同事聯絡會議。

三、重視工作成果:根據國外研究,員工在家工作的產出效率低於在辦公室。尤其自我管理能力較差的員工,容易受到外部誘惑騷擾,工作績效大幅下降,造成組織效益失分。建議:人資人員透過部門管理者告知員工這段期間績效考核仍然執行,要求定期回報工作產出,即時績效回饋輔導,並留下影音或書面記錄以便後續稽核。

 

原新聞摘錄:

【2020/02/06(勞動部新聞稿)中國大陸地區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武漢肺炎)」病例數持續快速上升,陸委會宣布,即日起,中國大陸旅遊警示調升為「紅色」(不宜前往)。因此,勞動部呼籲,雇主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,不宜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。如非必要,也應暫時避免指派勞工前往港澳地區,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經營,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,並照付工資。如雇主強制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工作,卻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預防設備及措施,勞工得拒絕接受指派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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