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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採購的疫苗逐步到位,國內也開始分階段施打疫苗,勞動部長許銘春8日表示,COVID-19「疫苗接種假」是配合防疫政策,因此勞動部認為雇主不能視為曠職,或以其他假別處理,也不能對請假者扣全勤獎金或其他不利處分。

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8日進行逐條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,許銘春列席備詢。國內開始分階段施打疫苗,疫情指揮中心也發現有少部分民眾在接種疫苗後,出現身體不適的情形,另外也希望比照日韓實施疫苗假,增加施打誘因。

許銘春會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,勞動部根據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第7條規定,建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議受雇者能有「疫苗接種假」,初步規劃為接種疫苗當天至隔天全天,只要提出防疫接種紀錄卡即可證明,不必提出醫院診斷書。也就是如果疫苗需要施打兩劑,每施打一劑就可申請2天疫苗接種假,完成整個疫苗最多可請到4天假。

許銘春強調,接種疫苗是防疫一環,是否要給假、給補償等處置,最後會尊重指揮中心研議結果,但她也強調,這不可歸責於雇主,並沒有要強制給薪,但最後將遵照指揮中心研議結果。

此篇新聞來源:【2021-4-8/中時新聞網】

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10408002763-260410?chdt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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