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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評論
此次新聞報導勞動部建立違法企業查詢系統,並由各地勞工行政機關負責維護更新(法源依據:勞基法第80-1條),據了解:日本在舉辦「黑心企業大賞」票選活動後,政府首度公布344間血汗、黑心企業名單;中國大陸也在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「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辦法」;而新北市於今年也推出「違法雇主熱度圖」,可見林美珠部長「希望企業會自律遵守規定」的說法,純屬夢幻理想。我個人意見如下:
一、鼓勵改善即刪除記錄:公佈違法企業、負責人姓名雖然可以達到嚇阻懲戒效果,但終非立法本意,若沒發生類似食安的「滅頂」事件,無良企業是不在乎的。但是如果企業事後認真改善,經過查核後,應該給予自新機會,鼓勵悔過並守法。建議:人資人員應將勞動檢查視為「健檢」工作,以平常心看待。若有違法事項,立即修改作法及流程,廢除錯誤制度,扭轉偏差觀念,並主動申請勞檢部門複檢,合格後主管機關即刪除(或下架)不良記錄。
二、積極建立雇主品牌:新世代求職者已經養成網站上查詢、蒐集企業資訊的習慣,因此違法記錄對人資的招募工作所產生的負面影響甚鉅,也對在職員工的企業認同感、向心力都產生負面評價,不利於勞資關係的和諧。建議:人資人員可以將改善狀況放在官網中公告或在公開會議裡說明,挽回求職者及員工的心。為減少違法事件所受影響,應該向當事人致歉,並給予適當補償,降低形象損失。
三、他律、自律雙管齊下:實務上,慣老闆比例仍高,為打擊僥倖投機心態,適度的監管處罰規定仍有必要。例如:中國大陸為增強勞動監察的針對性和效率,實行分類監管(ABC三級),與金融、稅務、工商等機構建立信用資訊交換共用機制,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。建議:企業要強化守法觀念宣導,建立勞資良性互動平台,避免誤解衝突,博得社會幸福企業形象。
原新聞摘錄:
【2017.12.30(蘋果日報)違法企業全上網,2.7萬筆資料可查!由勞動部架設的「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系統」(http://announcement.mol.gov.tw/)上線,該系統蒐羅全國各縣市政府至少最近1年因違反《勞基法》、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、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而遭公布的僱主名稱、違反法條等,已有2萬7429筆資料。勞動部說,未來會由各縣市政府定期更新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