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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評論
根據勞動部的統計,近年來勞動爭議案件持續攀升至2.7萬件,涉及勞工人數達3.4萬人,已創歷史新高!本篇新聞報導中員工的檢舉讓雇主付出30萬元罰金的代價,但是未來這位「慣老闆」會因此得到教訓而「改邪歸正」嗎?如果您是人資人員,如何與「慣老闆」溝通呢?我的淺見如下:
一、秉持專業告知風險:我們先定義「慣」的意思:就是沒有按照「約定」與「法規」來做。一般民營企業老闆掌握大權,追求利潤、計較成本,因此對於依法應負擔的費用,大多抱著僥倖逃避的心態。除非,真正被罰、破財,損失慘重後,才有可能覺悟自新。建議:人資人員應以專業知識分析利弊風險,輔以實務案例說明及成本試算,做出建議報告,讓老闆判斷決定是否遵法。如果慣老闆仍是一意孤行、不願合法,人資朋友可以選擇離開或保存證據以策安全。
二、不容許「慣主管」:其實不只有慣老闆,也必須注意有「慣主管」,常見企業發生勞資爭議並非因為制度違法,而是由於主管人員不懂或曲解法令制度所導致的違法事實,公司應該予以究責。建議:人資人員要定期為主管人員舉辦勞動法令相關訓練,除了解釋法規內容,還必須以案例形式加以闡釋解說才能讓主管有效執行,並教導主管人員正確的遵法作業流程。
三、導正員工錯誤認知:目前對於勞動事件的新聞報導,由於記者的勞動法令專業不足,往往有似是而非、真假難辨的情形,讓民眾易生誤解,例如一直被訛傳的颱風『假』就是很好的例子。建議:人資人員必須關注媒體信息、最新法令實務見解,同步檢視公司現行規範,員工如果因為一些外部訊息而有不同意見,應立即尋求專家確認,妥善因應,並告知員工正確法令規範及公司作業規則,避免爭議發生。
原新聞摘錄
【2019/10/06(東森新聞)面試說好月薪2萬8千元,但真的去上班後,老闆卻改口只給2萬3千元,月休只有4天,每個月還至少加班70小時,一連串違反《勞基法》的惡劣行徑讓她看不下去,怒檢舉慣老闆6大罪狀,結果慣老闆吃下30萬元罰單,她大喊「好爽啊!」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