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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食外送平台foodpanda,傳出要求外送員必須要簽署承攬契約,不承認僱傭關係;也規定外送員如果要主張勞工身分,提出行政或司法救濟,就必須給付20萬的違約金。勞團質疑這份不平等合約會產生「寒蟬效應」,而勞動部也回應,說該合約是業者片面主張,會再進行溝通。

美食外送平台foodpanda與外送員之間,到底是不是雇傭關係的爭議再起。因為foodpanda拿出這份新版紙本的勞務承攬合約,要求今年二月以前,就加入平台的外送員補簽。

foodpanda外送員說:「我不是二月之前的,所以我就沒有看那份合約是什麼東西。(記者:那有沒有同行抱怨說,簽了這個對勞工的保障比較少?)說簽了就是,不是很合理的契約就對了,就說他們是在壓榨我們這樣。」

有工會指出,外送員2月之後才加入,基本上都已經在手機APP點選了「同意」才有辦法成為一份子。其實foodpanda一直都有要求外送員簽署承攬契約,不承認彼此的雇傭關係,但這回新版本的最大差異,是新增了20萬元違約金條款。如果外送員主張自己是勞工身分,提出行政或司法救濟對抗,會被罰錢。

桃園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顧問吳昭儒指出,「(如果)外送員他不滿,他認為跟平台之間是具有勞僱關係,他如果去,比如像是勞資爭議調解,去民事法院(告平台),就是平台也會拿這個東西去處罰他,那可能會造成某種寒蟬效應。」

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則表示,「你可能會變成僱傭,結果你去要求你的勞工不能去主張,甚至主張會違法,違約要賠償,這是不對的。」

foodpanda只用書面回應,平台與外送夥伴的合約,是全球統一制式的。對於夥伴有疑慮的條文,已經個別作出說明,只要符合承攬合約,就不會有任何處置措施。但勞動部認為該合約已經涉及「不公平契約」,建議外送員提出檢舉或訴訟,勞動部將和foodpanda進行溝通。

此篇新聞來源:【2020-10-17/公視新聞網】

https://news.pts.org.tw/article/4974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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