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
 

相信大家都有定期在召開勞資會議,但老師經常會被問到的是: 企業有哪些制度或規定一定要先經過勞資會議決議通過才可以實施? 如果沒有經過這個程序就直接實施就是違法的呢? 今天就來幫大家整理、補充:

勞資會議『應決議事項』懶人包。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sMgD6K39txU&t=35s

 

勞資會議『應決議事項』懶人包

聯絡電話:02-2393-3395
聯絡地址:台北市106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77號8樓之3
聯絡信箱:erct3@erc.com.tw
睿哲(莊周)LINE@:line.me
睿哲(莊周)FB粉絲專頁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erchrm
睿哲(莊周)講師精彩片段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user/ERCHR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