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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花颱風影響台灣時仍在疫情三級警戒,不少勞工還在居家辦公,但勞動部昨解釋,居家上班不用通勤,勞工未承擔颱風天通勤危險,仍需照常提供勞務,不能放「颱風假」。有勞團批評,勞動部思慮不周,萬一勞工家裡停水、停電怎提供勞務?恐衍生認定爭議。

不少勞工憂心,未來若遇颱風,雇主就要勞工居家辦公,不就從此沒有「颱風假」?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副司長王金蓉說,三級警戒是因應防疫,勞資雙方才約定工作型態轉變,若恢復到公司上班,雇主不能臨時、片面變更勞工提供勞務的方式,須經勞工本人同意。

王金蓉說,勞基法並無法定「颱風假」,勞動部訂定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,針對勞工若居住地、上下班必經地、工作地任一縣市政府宣布停班時,勞工可不出勤,但雇主也可不給薪。但也有公司行號會比照公家單位提供有薪颱風假。

王金蓉說,既然勞工颱風天可不出勤的理由是基於人身安全考量,如果勞工在家上班,就沒有該問題,仍須照常提供勞務。

但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說,勞動部邏輯雖沒問題,卻未考慮執行上遇到的狀況。他舉例,颱風天在家須做防颱措施,若家裡停水、停電,勞工怎麼工作?後續在技術認定也會衍生爭議,難道勞工要請台電、住家所在地里長幫忙舉證停電?戴國榮還說,在不對等勞資關係下,若遇颱風假就改居家上班,一般勞工哪敢拒絕?勞動部說法是不負責任。

此篇新聞來源:【2021-7-21/聯合新聞網】
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66/56157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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